變更答疑
宿州市埇橋區(qū)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建筑智能化系統(tǒng)及設備安裝工程(招標編號:HAZB2013-20)與2012年12月9日在網上發(fā)布公開招標公告,在公告截止時間共有四家投標單位報名并購買了招標文件,根據招標文件第11頁第14.5之規(guī)定(投標保障金繳納后在2013年12月31日下午17:30時到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公司換取收據,逾期將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而被拒絕)投標人應在2013年12月31日17:30分將投標保障金電匯至招標文件指定賬戶并換取收據,而本公司在2013年12月31日17:30分共收到兩家投標單位保障金,其他兩家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(guī)定提交保證金,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投標法實施條例之規(guī)定,未能達到有效開標家數(shù)(3家),故本次開標予以流標,特此公告。請各位投標人實時關注招標投標信息網,本工程將二次掛網公告。
宿州市埇橋區(qū)人民法院
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
2014年1月2日